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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艺术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来源: 添加时间: 2015-10-29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为推动我校教育教学内涵式发展,将创新创业教育落到实处,提高学生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为指导,以《辽宁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为依据,以服务区域经济发展需要为导向,紧密结合学校发展实际,通过更新教育观念,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全面启动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使学校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走在辽宁省高校前列。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以院长为组长,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副院长为副组长,二级学院院长、书记、创新创业学院、教务处、学生处、招生与就业工作处、财务处和经营办公室等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  长:姜茂发

副组长:王贤章、刘永福

成  员:高大林、黄潇潇、项诚学、陈士斌、张志宇、李君、张艳丽、

陈长东、戴伟、史长胜、迟作清、姜树满、于勇功、吴存光、赵秉军、

王太滨、王忠森、于成君、张景兰、林志高、蔡田义、王雪梅、司阳

(二)成立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

聘请校内、外专家组成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政策咨询。负责研究上级主管部门的方针政策,策划设计学校的实施方案、培训师资队伍、指导学校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名单另附)

三、任务分工

(一)创新创业学院

负责开展创新创业实践、项目管理以及依托专家咨询委员会面向全校提供咨询服务。

(二)教务处

负责方案中教学部分工作的落实和指导,协调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学生处、团委

负责校园创新创业文化氛围营造,组织学生社团开展创新创业活动。

(四)人事处

负责创新创业师资团队组建和培训,制定奖励教师参与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激励政策。

(五)招生就业处

负责组织上级对口部门开展的创新创业活动,为学生创新创业提供社会信息。

(六)经营办公室

负责将学生创业项目引入文化创意产业园,为项目孵化提供指导服务。

(七)二级分院

作为学生教育管理的主体,应积极落实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实施方案,为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提供全方位指导和服务。

四、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

在2009级人才培养方案的基础上制定2015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新修订的人才培养方案,应明确创新创业教育目标,充分体现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将创新创业教育理念和内容融入专业教学主渠道,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各学院结合各自专业实际,将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融入到人才培养体系中,丰富课程、创新教法、强化师资、改进帮扶,推进教学、科研、实践紧密结合,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优化两创的课程教育内容,打造三个层次立体交叉的课程体系

根据人才培养定位和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调整专业课程设置,挖掘和充实各类专业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在传授专业知识过程中加强创新创业教育。从三个方面打造创新创业课程体系,一是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创新创业基础课程;二是各专业结合实际,设置创新创业专业课程;三是各专业增加专业综合训练、采风、体验等实践课程。所有开设的创新创业课均将纳入学分管理,形成依次递进、有机衔接、科学合理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群。根据我校专业特点,初步尝试建立一批具有艺术类特色的创新创业教育视频公开课和资源共享课,建立并完善专业间的课程共享机制。

(三)组建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团队,形成专业教师承担创新创业教学的局面 

在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各二级学院(部)依托本单位现有特色工作室组建一批创新能力强、人员稳定的专业创新创业实践教学团队,吸纳在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方面有想法、有成绩的中青年教师参加,逐步形成专业教师承担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活动的局面。

(四)建立创新创业教育校内外实践基地,拓宽两创教育实训领域

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学的校内资源使用,免费开放校内专业工作室、实训室。充分拓展并利用社会资源,有效利用校外实践基地。每年遴选一批创业前景好的项目入驻学院文化创意产业园进行扶持孵化,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

(五)将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活动成果有机结合

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学术交流的多元平台,通过举办各类竞赛、讲座、论坛、俱乐部、学术刊物和模拟实践等方式,丰富学生的创新创业知识与体验,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支持学生参加校内外学术会议,为学生创新创业提供交流经验、展示成果、共享资源的机会。

(六)深入开展各类校园文化活动、创新创业社团建设、企业家进校园、知名校友报告会、举办创业者风云论坛、建设杰出校友创业文化长廊等途径,激发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参与创新创业的积极性。

(七)有计划地支持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鼓励教师参与行业企业的创新创业实践。从教学考核、职称评定、培训培养、经费支持等方面给予支持。定期组织教师培训、实训和交流,不断提高教师教学研究与指导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的水平。

(八)聘请国内外、校内外从事创业教育工作的专家、名师担任学生创业导师,组建大艺专家团队、导师团队,通过学术报告、创业讲座、创新创业实践指导等形式,为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开展提供咨询指导服务。

(九)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为抓手,逐步构建国家、省、校三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体系。打造一批有创意、可操作性强或能够循环利用的项目。

(十)设立创新创业教育专项经费,用于创新创业教育在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师资培训以及各级各类训练项目、竞赛活动,校级交流、成果展示等方面。

(十一)允许学生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继续实行弹性学制,本科基本学制4年,弹性学习年限为4-6年。

(十二)推进大连艺术学院文化创意产业园建设,使之形成品牌。年内争取实现进入园区创业、孵化企业100家。对带创业项目进入“创意园”的教师,学校将给予一定的鼓励。

(十三)积极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的热情,依托学生社团,每个学院组建学生创新创业团队不少于10个,每个班级设立一名创新创业委员,学生会设立创新创业部,年内建立学生创新创业团队100个,并为每个团队配备一名导师。
    (十四)组织好每年一次的“创业大赛”,三年内至少有一个创业项目在国家级的比赛获奖,或者创造较高的经济或社会价
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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