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艺术管理学院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参加辽宁省大学生第五届数字影像大赛的通知

来源: 文化艺术管理学院 添加时间: 2026-05-07

转实践管理中心通知:
  一、竞赛规程
  (一)竞赛名称
  2026辽宁省大学生第五届数字影像大赛
  (二)竞赛目的与意义
  用镜头记录生活,影像呈现精彩。大赛以“数智赋能·辽宁映像”为主题,鼓励影像制作爱好者拍摄、讲述、分享,用镜头记录生活、传递价值。本届大赛延续前四届传统,引导正确视听理念,助力高校培养创意影像人才。践行教育部新文科建设理念,走文、理、艺交叉的新闻传播教育之路,为国家融媒体建设培养优秀内容制作人才。
  (三)甲组、乙组竞赛对象与要求
  1.参赛对象:我校本科在读学生
2.参赛要求:
  (1)参赛者可以是个人或团队,团队成员不超过5人,每人在同一赛道只能担任一支团队的队长,但可同时作为其他团队的成员,每位参赛者参与的总项目数量不作限制。
  (2)可跨院校组队参赛,参赛者署名及排序以提交参赛作品报名为准。
  (3)每部参赛作品可指定0-2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署名及排序以提交参赛作品报名为准。
  (4)参赛作品报名信息需如实填写,不得虚报、瞒报信息,填报所有信息需征得团队成员、指导教师本人同意,因虚报、瞒报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5)报名截止前,参赛者将作品以附件形式上传至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共享平台,不可重复提交,作品命名规则为“作品题目+单位+负责人姓名”。如作品大小超过200M限额,需要使用word文档复制百度网盘链接或网页链接提交,链接有效期应为一年以上,提交前需自行测试稳定性,若评审过程中出现链接失效、无法打开、已删除等情况,组委会不协助进行链接更换,选手自行承担后果。报名截止后,不允许再进行任何修改(包括所提交参赛信息、参赛作品以及链接中内容),如被发现或举报,则取消本次参赛及获奖资格。
  (6)各高校在甲组、乙组赛道最多各推荐30部作品入围,丙组不限额推荐。若报名数量超出规定,将开展校赛选拔,推选排名前30的作品进入省赛。
  (四)竞赛内容与作品形式
  本次大赛共设三个组别。
  甲组:微电影组/纪录片组;乙组:摄影组;丙组:数据新闻组。
  所有参赛作品为原创且未参加过其他相关赛事,并在2026年1月1日后制作完成。作品必须围绕大赛主题进行创作,严格遵守大赛内容要求,传达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人生观,传播社会正能量,鼓励用全面、客观的数据讲述有深度、有温度的故事。
  甲组投稿作品应有完整的片头、片尾、字幕、配音、制作团队信息等,作品为影片MP4、MOV、AVI等格式,画面比例16:9,分辨率1080P,影片时长3~10分钟,可另附word文档说明影片主题、制作理念等相关信息。
  乙组投稿作品要求为JPG格式,每张照片大小不低于4MB,可提交单幅或一组照片,不得作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后期技术处理,可附一定文字说明拍摄时间、拍摄地点、拍摄理念等相关信息。
  丙组投稿作品相关要求、提交方式及时间详见大连外国语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告通知。
  (五)甲组、乙组竞赛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阶段:7月1日-7月8日,参赛者将参赛作品按要求上传至平台。
  2.校赛阶段:7月9日-7月11日,开展校赛选拔,推选排名前30的作品进入省赛。
  3.评审阶段:7月14日-8月中旬,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审进行初评、复评,评审结果在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共享平台以及承办单位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发放时间根据教育厅批复情况调整,另行通知。
  4.表彰阶段:9月,大赛组委会组织颁奖、发放证书,具体
  二、竞赛规则
  (一)竞赛规则
  大赛组委会对全部报送作品进行盲审。作品评审秉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分初评、复评两个阶段。
  报名截止后,大赛组委会先将作品整理分类,对提交的作品是否符合要求进行筛选。初评阶段由承办单位组织匿名评审专家进行分组评议打分,通过初评选定入围作品。入围后,辽宁省新闻传播学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复评,根据评分规则排出顺序得出等级奖项。
  (二)评审方式与评分标准
  大赛通过专家匿名的方式进行评审,评分标准以内容、创意、结构、技术为主要考查项目。参赛作品要求内容积极向上,主题明确;角度新颖,具有吸引力,体现创意思维;紧扣主题,思路流畅完整;画面清晰美观,播放顺畅;数据全面客观,可视化效果良好。
  (三)奖项设置
  三个组别分别进行评选,每组根据参赛项目数量分别评选出一、二、三等奖。
  (四)申诉与仲裁
  各参赛队对大赛举办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可向大赛组委会提出申诉。申诉主体为参赛高校领队,应以书面报告的形式递交大赛组委会,非书面申诉不予受理。提出申诉应在比赛结束后公示期内进行,超过时效不予受理。
  (五)竞赛结果公示
  评审结束后,竞赛结果也将在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共享平台以及承办单位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大赛组委会将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各奖项数量及名单并公示,并向获奖单位及个人颁发证书。
  三、其他
  (一)选手须知
  竞赛过程各阶段的具体事务将在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共享平台以及大连外国语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请选手及时查看。
  (二)其他未尽事宜
  1.知识产权
  参赛者对自己的参赛作品负责,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借用他人作品参赛,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社会的道德规范,不得侵犯知识产权,使用其他素材、参考其他作品应该注明出处和来源。存在剽窃、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相关
  权利并自负一切责任。大赛尊重原作者的知识产权,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属原作者所有。对于所有参赛作品,大赛组委会可以以任何形式将参赛作品用于赛事宣传、教学演示、新闻报道等非商业用途的展示和传播。
  2.丙组赛道说明
  参加丙组赛道的获奖作品同时颁发第十一届中国数据新闻大赛辽宁赛区获奖证书,我院作为辽宁赛区承办单位按照比例推荐成绩优异的作品直接入围第十一届中国数据新闻大赛国赛。
  3.其他
  参赛者提交作品参赛即代表完全接受大赛活动所有条款,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属于大赛组委会。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婧15241146678
  
编辑/许欣
审核/许欣、崔琳杰、刘湛
浏览量:14